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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首次开审减刑案 原知名足球裁判陆俊获减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4-08-04 17:10 阅读:0 字号:[ ]

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燕城监狱公开审理原足球裁判陆俊减刑案,并当庭作出减刑1年的裁定。减刑后的陆俊将于今年9月出狱。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依照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相关要求,首次对减刑案件进行公开开庭。

        2014年5月30日,燕城监狱对陆俊提出减刑建议,并报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6月10日,北京市二中院将此案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公示,因公示期间未收到对陆俊减刑的异议,北京市二中院在监狱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今天14时35分,陆俊在两名法警的带领下进入法庭。记者注意到,此次减刑案的庭审程序与普通案件庭审程序相似,只是由执法机关提起减刑建议,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刑罚执行机关表示,陆俊在服刑期间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纪律,能够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在2012年12月至2014年4月间,陆俊共获得6次表扬,建议减刑1年。

        对于陆俊的表现,监狱管教民警、同班组的服刑人员均上庭作证。

        经审理,北京市二中院作出裁定,法院认为罪犯陆俊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罪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可予减刑。

        据了解,陆俊曾是中国足球界最著名的裁判之一。1991年,陆俊成为国际级裁判员。在2002年韩日世界杯上,陆俊曾执法决赛阶段的比赛,成为首位执法世界杯决赛的中国裁判。

        2009年8月25日,震惊中国足坛的“反赌扫黑”风暴拉开序幕,陆俊在此次“反赌扫黑”中落网。

        根据检方指控,陆俊利用执裁职务之便,先后6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1万元。此外,他还操纵了广州松日队以2:3的比分负于天津泰达队,令沈阳海狮队保级成功的比赛。赛后,陆俊分得赃款10万元。

        2012年2月,陆俊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人民币,没收非法所得71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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