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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邦律师团队再创佳绩,原告全部诉请被法院驳回

发布时间:2015-07-10 11:17 阅读:0 字号:[ ]
由我所柴小平主任、王叔奇律师代理的委托人被告周某与原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审理,驳回了原告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委托人获得胜诉。
       委托人因前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原告张某诉至法院,原一审判决委托人承担借款40万元的共同责任。委托人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4)浦民一(民)初字第10855号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我所柴小平主任,王叔奇律师担任其二审的委托代理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我所柴主任、王律师依法收集了大量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经审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重审审理后,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所律师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我所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
      委托人周某对该所柴主任、王律师的辛勤工作表示十分感谢!对此我所柴小平主任表示:这是我所代理的改判原审判决的又一次成功,充分证实了我所诉讼团队实力和团队作战的优势,同时要求每个律师把委托人的事当成是自己的事情,再接再厉,继续认真做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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