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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立到最高人民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2-02-27 17:15 阅读:0 字号:[ ]
  

               陈至立在最高人民法院调研时强调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支持女法官成长进步
             王胜俊出席调研座谈会并讲话 沈德咏主持
 
       
 
    北京2月6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今天在最高人民法院调研时强调,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更好地支持女法官成长进步,把人民法院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出席调研座谈会并讲话。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出席调研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
 
   陈至立代表全国妇联对人民法院多年来对妇女儿童工作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加强人民法院工作,是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强化国家机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法律实施、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是中国女法官协会努力工作,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支持女法官成长进步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巨大成绩。今后,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更好地支持女法官成长进步,把人民法院工作进一步推向前进。
 
   王胜俊在讲话中指出,长期以来,全国妇联和最高人民法院在维护我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合作。在过去的几年里,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大力加强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探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新途径、新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针对家庭暴力问题,继2008年颁布《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后,又确定了10个试点法院推行人身保护裁定试点,并就人身保护令纳入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建议;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惩犯罪分子,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海南、宁夏等地法院还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维权岗等,为维护妇女权益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受到广大妇女普遍欢迎。
 
   王胜俊指出,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同时,各级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女法官、女干部的培养,在各级妇联的有力指导下,依托女法官协会,充分发挥女法官、女干部的聪明才智,鼓励她们岗位成才、建功立业;关心她们的身心健康,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营造了有利于她们成长进步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法院系统涌现出以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陈燕萍、詹红荔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女法官,越来越多的女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她们面对日益繁重的执法办案任务,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撑起了人民法院工作的“半边天”,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王胜俊强调,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十分复杂,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意识形态安全的使命更加艰巨,加强执法办案、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确保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更加重大,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更加紧迫。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将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总结推广妇女维权合议庭、家事审判合议庭等成功经验,积极参与反对家庭暴力专项立法工作,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为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依托女法官协会,进一步加强女法官、女干部队伍建设,关心她们的成长进步,支持鼓励她们在各自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尔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荣及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出席会议。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王秀红汇报中国女法官协会有关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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