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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院案件管理和电子档案系统简介

发布时间:2016-05-30 14:19 阅读:0 字号:[ ]
美国联邦法院的案件管理和电子档案系统的运行,使得联邦法院与公众互动的方式、管理案件与文件的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通过这一便捷的系统,律师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向法院提交文件,同时,法院也能以使用方便、公开透明的方式对诉讼文件进行归档、保存和管理。

  案件管理和电子档案系统使用标准的计算机硬件,与互联网相连,并且配有浏览器,用户可以提交PDF格式的文件(为了增强安全性以及更便于归档,正计划要求文件提交者使用新的PDF/A格式)。

  该系统使用方便,文件提交者用传统的文字处理软件准备好文件,然后保存为PDF格式即可。在用法院派发的密码登录网站之后,输入有关案件和要提交的文件的基本信息,再附上文件,即可完成提交。使用该系统通过互联网提交文件没有附加费用,文件提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份通知,证明法院收到了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寄给涉案的当事各方。

  在案件管理和电子档案系统下,公众可以通过联邦法院的电子档案公共入口找到法院电子数据的入口,进而通过互联网获取文件。诉讼当事人会收到一份免费的案件电子档案副本,可以保存起来,也可以打印出来。

  除当事人之外,案件电子档案副本对律师和公众均开放,但是要收费,每页10美分,每个文件最多收费3美元。但是上述免费副本和最高收费标准并不适用于提交给法院的副本和案件摘要表。联邦法院公众电子准入项目由国会主导,完全靠用户交费提供资金支持,收费标准由联邦司法会议设定。

  根据执笔法官的意见,法庭意见的副本是免费发放的,通过法院电子档案公共入口便可免费获得。同时,在政府文印办公室和联邦数字系统的网站上,可以免费获得联邦政府三大分支的出版物,而通过联邦数字系统获得司法意见的做法使得联邦法院的工作和民众走得更近。

  法庭意见可以分为上诉法院意见、地区法院意见、破产法院意见,并且系统支持针对某个司法意见或是针对某个法院进行文本搜索,联邦数字系统还允许嵌入动画和音频。这项工程最初收集了超过60万份法庭意见,最远可以追溯到2004年。在联邦数字系统中,司法意见集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文件,每月都有数以百万计的检索。

  联邦上诉程序、破产程序、民事程序以及刑事程序规则修订后,提出了一些关于隐私的问题以及公众获取案件电子档案的问题。新的程序规则要求文件提交者必须在文件中隐去一些“个人识别信息”,比如社保账号、纳税人识别码、生日、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财务账户号码等,在刑事案件中,还要隐去家庭住址。在登录案件管理和电子档案系统的时候,会出现一条提示信息,提醒律师从要提交的文件中隐去个人信息,系统要求他们确认读了这条提示信息,并遵守文件编辑规则。没有这样的确认,就不能完成登录程序。

  案件管理和电子档案系统已经启动向新一代系统过渡的程序。征求意见阶段在2012年3月已经结束,法官、律师、书记员以及法院工作人员整理出了数百条对新系统的期待。这个项目还收到了来自司法界、学术界、政府机构的意见,同时其他人也通过会谈、分组讨论等方式表达了意见,大约1万名司法利益相关者也接受了意见调查。

  目前,新一代系统还在设计和开发阶段,最初的规划是希望能于2014年在一些试点法院投入使用,之后用几年时间实现全面升级。最先投入使用的功能中包括新的登录功能,用户使用同一账户即可登录法院电子档案公共入口和电子档案系统。这个功能会随着整个法院系统走向新的时代而在各个法院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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