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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违法堆放有害垃圾 当地政府怠于履职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8-05-02 10:30 阅读:0 字号:[ ]

大量有害垃圾堆放在林地内,破坏森林植被,影响百姓生活。吉林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开始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告”政府,促进问题解决。

  日前,吉林省红石林区检察院诉桦甸市红石砬子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职责一案在桦甸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红石林区检察院指控,红石砬子镇白山社区在吉林省红石林业局国有林地内长时间违法堆放大量生活垃圾,且未经相关部门选址审批,未经无害化处理,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致使周边森林植被受到严重破坏,河流内生物无法生存,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在红石林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履行诉前程序情况下,红石砬子镇人民政府虽然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但仍未对垃圾堆进行有效处理。

  为此,红石林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环境保护方面入手,经过调查取证等程序,针对被告桦甸市红石砬子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尽到监管义务、怠于履职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对起诉事实无异议,当庭表示今后要对该垃圾场进行全面整改,对检察机关起诉认定的事实及要求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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