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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例

男子跟朋友庆祝驾考通过 酒后开车上路获刑

发布时间:2019-02-15 16:52 阅读:0 字号:[ ]

一男子为了庆祝考取了驾照,和朋友吃饭喝酒,随即酒后开车被查获。不仅刚到手的驾照被吊销了,自己还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刘某上午考试通过了驾照科目四考试,中午喝了半杯白酒庆祝,下午拿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驾照后,晚上又与朋友喝了三瓶啤酒。吃完饭后开车行至湘东区新街路口执勤时发现。经鉴定,刘某血液酒精含量259.77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如实供述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刘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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