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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开展居委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关注基层社区减负增能问题

发布时间:2019-04-18 09:51 阅读:0 字号:[ ]

       给基层社区减负增能后,居委会的负担还重吗?居委会干部还要盖各种勉为其难的章吗?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赴黄浦区紫荆居民区实地调研,进行《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就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社区工作者仍存在“人才流失”

  “我们是这部法规的受益者,不少矛盾得到解决或是改善。”南京东路街道长江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徐晓云说,此前有家店搞装修,把长江居民区的垃圾通道破坏了,搞得小区垃圾满天飞。居民区与商家沟通,对方认为居委会缺乏有效证据,这个矛盾一直拖了5年没破解。条例实施后,城管、派出所给了居民区有效的支撑和协助,困扰居民5年的难题最终得到解决。

  黄浦区也发现,居委会的办公场地依然非常紧张,二级旧里可以挖掘的资源较少。据统计,综合用房未达标的居委会仍有122个,总缺口面积达12674平方米。

  相比“场地”,人员问题更是紧迫。黄浦区一年两次开展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蓄水池”制度,健全统一管理、教育培训等机制,规范薪酬体系,完善待遇保障和增长机制。2018年社区工作者人均薪酬8273元/月,四年来增长了88.6%,但是依然碰到社区工作者招聘时间长、人员补录不及时、部分人才流失等问题,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挂钩不显著,还存在不敢用、不善用、不会用退出机制的问题。

  黄浦区副区长左轶梅说,居委会的社会动员能力有待加强,这都需要加强相关培训和代际经验传承。

  盖章问题依然困扰

  基层社区的减负增能依然是焦点问题。不少基层代表谈道,中央、市级部门直接发文要求下沉基层或向基层派发临时性工作任务,这时基层的准入机制只能“空转”甚至“停转”。

  “条例确实给我们减了负,但还是存在一些准入机制的问题,对照职责清单,有些不该由居委会来做。”五里桥街道紫荆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马骥说,居民打110,如果涉及家庭矛盾,一般会先派单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先到现场处理协调,除非涉及暴力打架才会出警。

  盖章问题依然困扰不少居委会。淮海中路街道西成居民区党总支书记王莉莉说,一些机构要求居委会盖的章还是有很多,比如证明各种代办关系。有种昂贵的进口药物,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大病患者可减免一定费用,而证明经济状况这件事,即使居民递交工资单也不行,需要居委会来敲章证明。另外,居民打官司,居委会需要协助律师事务所出具证据。“这些机构事务所对这些具体的敲章事务能否有明确讲法,一定要由居委会来盖章吗?”

  市人大代表黄晨认为,居委会盖印章是有清单的,而这些清单以外的盖章,居委会是否也必须协助完成?另外,政府部门“下沉”到居委会的各种事务事项,这个“下沉”是否也要有张清单?

  代表们建议,强化支援支撑力度,配齐配强居委会工作力量,帮助居委会减负增能,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让居委会静心安心从事居民自治工作。

  代表还建议,进一步理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驾马车”之间的关系,确立居委会的指导地位,建议市级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发挥好指导作用,制定相应细则,为居委会处理好业委会和物业之间的关系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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