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法治网
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干警来到神木市后坡村农商银行家属楼,对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子进行强制腾退。
案件情况:2012年4月7日,被执行人张某、王某向申请人李某借款300万元,借款后,经申请人多次催要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还款协议,申请人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后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对张某所有的位于神木市后坡村农商银行小区的房屋及地下室进行拍卖,房屋最终按评估价121.32万元的价格抵债于申请人,拍卖程序启动前办案法官就多次通知张某及其父母搬离,可到房屋拍卖结束张某及其父母仍拒绝腾房。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执行三庭制定详细腾房计划,联系搬家公司和记者,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强制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