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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陆良法院审理一起“父母状告儿子”案件

发布时间:2019-08-01 10:27 阅读:0 字号:[ ]

来源:    人民法治网


       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可现实生活中,不赡养老人引发的家庭矛盾比比皆是。7月30日下午,陆良法院在茶花社区巡回审理了一起因三个儿子不赡养老人引发纠纷的案件。

 

  余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共同养育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现今两位老人已年近七十,无劳动能力,生活难以自理,家中孩儿不愿赡养父母。余某、王某无奈之下诉至陆良法院,要求三个儿子每人每年给付赡养费800元,并支付二人住院医疗费用。

  

  庭上,三个儿子因赡养费等问题发生争执,承办法官耐心劝解道:“孩子与父母有着浓浓的血缘关系,虽然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琐事烦事会导致父母与子女之间产生矛盾隔阂,但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不应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家和万事才兴,趁着老人身体还好,要及时尽孝......” 。经过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三个儿子每人每年7月30日前给付赡养费800元,按照老人住院票据平均分担医疗费用。

 

  庭审结束后,三个儿子将今年的赡养费及下欠的费用支付完毕,拿到赡养费的两位老人对法官连声道谢。

  

  小时候,父母是子女的保护伞,随着时间推移,父母慢慢老去,逐渐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无法照顾自己,这时就需要子女承担起赡养义务。但在现实中,很多子女互相推诿赡养父母的责任,甚至与父母对簿公堂,亲情在纷争中淡漠。“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老人是文明社会的标尺,希望每个子女能够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让老人安享晚年,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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