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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新农村建设拖欠上千农民工资(图)

发布时间:2012-02-27 17:16 阅读:0 字号:[ ]
  
新农村“别墅”VS简陋工棚


 

北京大兴新农村建设涉嫌拖欠上千农民数百万工程款


  临近年关,农民工欠薪问题再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日,正义网接到几位农民工代表反应其参与建设的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前大营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薪水现象。据悉,来自十多个省的近千名农民工被该项目拖欠了近700万工程款,就此正义网记者展开了调查。

 

新农村“别墅”VS简陋工棚


  前大营村新村建设项目所在地位于北京市六环外,项目指挥部前挂着的牌匾显示为 “京沪高铁和新村建设工程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李可心向记者证实,前大营新村建设的款项部分来自京沪高铁的拆迁补偿款。

  在新村建设区内,记者注意到,前大营村新村建设项目主体已基本建设完毕。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要求,前大营新村的村舍以4分半(约200平方米)的两层小楼为主,建筑面积达到了366.14平米,规划图上显示两层合计有8个卧室,一层带前院以及车库。白顶、黄漆、红色的大门,建设完的新村舍颇有些“别墅”的意味。在农民工指认的李可心所居住的房屋前,记者发现已装好了7台空调和前后3部摄像头。据悉,这套房子已经入住一段时间了。

  在前大营新村项目的外围,记者看到了农民工临时搭建起来的工棚。工棚内由于没有暖气,大部分农民工靠电热取暖器或烧木炭旁取暖。一位农民工告诉记者,由于天气过于寒冷,原先的自来水管都冻结了,每天的生活用水需要自己去挑水。

  记者走进的工棚约15平米,里面的设施也非常简单,厚厚的棉絮散放在床上,仅有的一张桌子放满了饭菜、洗漱用品等。工棚内聚集了7、8名农民工,大家围在电热取暖器前聊天。一名农民工告诉记者,之前工棚里人更多,工程基本完工后陆续回家了一批,剩下的主要是等着工钱好回家过年。

  一名叫黄雨春施工组负责人告诉记者:“指挥部及村民还差我们几个施工队约700万的工程款,不拿到这笔钱,我们回去不好交差啊!”

 

“阴阳合同”致各执一词


  黄雨春所说的700万工程欠款指的是他们受中航天建筑公司雇佣,建设前大营新村建设工程的劳务费用。据黄雨春提供的合同显示,2010年年底,一位自称是海南中航天建筑公司的高凤祥找到他,称其承包下来了前大营新村建设的部分工程,正在寻觅施工队伍。同年12月30日,高凤详与黄雨春签订了施工合同。黄雨春拿着当时订立的合同告诉记者,当前签订的合同里约定承包范围是“主体结构(毛坯房)”,每平米的造价为890元。黄雨春回忆,承包来得比较急,并没有去核查高凤祥的资质。

  2011年5月,施工中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根据一份业主与高凤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业主对施工的要求不仅包括主体结构建设,还包括门、管线、道路、抹墙等后期装修,而价格仅为每平米900元。黄雨春等农民工代表表示,高凤祥与业主关于后期装修的约定,增加了后期建设的成本每平米约600元。

  对于黄雨春等农民工反映的“阴阳合同”问题,新村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李可心告诉记者,前大营新村建设是分配给各户村民的,高凤祥等施工队都是和各个村民业主签的施工合同。至于高凤详的资质问题,指挥部已经第一时间发出通知告诉村民和施工方。

 

包工头已非正常死亡


  2011年5月11日,前大营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出了一份《通知》。通知中表示,“因授权委托书过期,且在规定高凤祥无法出具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前大营新村建设后期建设的授权委托:只是无法履行授权委托人义务。从即日起,停止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委托人:高凤祥,在我新村建设范围内再度洽谈签署任何施工协议的权利,对已签署的建设施工协议履行完善并对原合同负责,因上述事宜对我村村民造成的损失负全责。”同时,《通知》还指出,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下的黄雨春等各个施工队,“应在5月16日前上交施工企业资质并坚定相应的施工、安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正在施工的村民按原施工标准重新签订施工协议……”

  2011年6月底,高凤祥非正常死亡。据几位与高凤祥生前有接触的民工表示,中航天建筑工程公司法律顾问和指挥部都指出高凤祥的资质、资质存在问题,万般无奈下,高凤祥喝农药自杀了。

  “高凤祥‘阴阳合同’的问题,我们也向指挥部方面的反应过,但一直没有结果。活不能干到一半就不做了,一些指挥部的人口头表示只要干就能拿到钱,所以我们就坚持下来。”黄雨春等施工组负责人纷纷表示继续干下去也是无奈。

 

数十省近千农民工被欠薪


  黄雨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他与高凤祥的合同,毛坯房建设到第一层封顶时,工程款就应该付整个工程款的50%,但当时高凤祥只履行了45%,这其中还包括他们为工程原料垫付的10%。其后,一直到工程主体建设完毕,以及粉刷、装修等,黄雨春等就再也没有收到工程款。据黄雨春以及其他几位负责人核算,加上后期装修、粉刷、管线等费用,前大营新村建设累计拖欠的工程款近700万元。“6月份以后,我们的日子非常难过,最多也只是发了点生活费。”黄雨春告诉记者。

  其他几位农民工代表也纷纷表示,自2010年签订施工合同以来,高凤祥网罗7家施工组,农民工来自河北、河南、江西、四川、山东、甘肃等数十个省,“大都是亲朋好友,互相招呼过来的”。由于每个人的分工不同,每个施工队长期保持在60人左右,来一批走一批,据几个施工组的负责人不完全统计,他们所承包的工程共计雇佣了约1000名农民工。

  “差这么多父老乡亲工程款,我是真不敢回家过年,只能在这里耗着。”一施工组负责人高俊江告诉记者。2010年10月,忍无可忍的高俊江将他所负责的几户业主告上了法院,希望业主能履行合同,支付工程款项。10月初还开了一次庭,但此后一直没有结果。

  临近采访结束,高俊江告诉记者,12月初,他在新闻上看到,多部门一再强调“努力实现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结案”,不知道他能否在春节前拿到本应属于他们的工钱。

 

何红锋:包工头欠薪并非“恶意”,追查上游企业困难重重


  针对近千农民工遭遇“阴阳合同”被欠薪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南开大学法学院、长期关注工程建设领域法律问题何红锋教授。

  何红锋告诉记者,在这起案件中,尽管施工方已经做完了后期装修、管线、粉刷等工作,但需要注意的是,指挥部、村民业主方面针对上述的后期工程,是不是还有另外的施工合同,委托其他方面进行施工?如果是的话,那么在法律认定上,农民工的这部分施工是很难被法院支持的。由于已经建设完成的工程,包括装修、管线、粉刷等,主要是基于口头承诺,这个承诺在法律上最后还需要指挥部、村民业主的认可。

  何红锋同时指出,尽管“恶意欠薪”已入刑,在具体到农民工工程领域,欠薪的“恶意”还是很难被认定的。“像这起案子中各个施工组负责人,他们与被欠薪的农民工本来就是亲属关系,主观上不大会恶意欠薪。而小包工头与大包工头之间,包工头与指挥部、村民业主之间,又是具体的商事合同关系,不属于恶意欠薪所能规范的范畴,追查这些上游企业的责任困难重重。”

  最后何红锋表示,目前在“恶意欠薪”入刑上还缺少实际操作的细则。像施工方“垫付工程款”等行业潜规则,在行政与司法上的认定也不大一样。打击“恶意欠薪”,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还有待司法解释的细化以及多个部门的协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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