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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计划2015年起草《护士法》

发布时间:2012-02-27 17:16 阅读:0 字号:[ ]
  

     卫生部近日印发《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提出,到“十二五”末,建立和完善护士队伍准入、执业管理、培训、考核、晋升和职业发展的基本制度框架,为稳定和发展护士队伍提供保障。争取在《护士条例》实施的基础上,于2015年启动《护士法》的调研起草工作。

  《规划纲要》指出,到2015年,全国注册护士总数达到286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2.07,全国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达到1:1—1:1.2。医护比例倒置问题得到解决。到2015年,全国100%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的护士配置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到2015年,全国护士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应当不低于60%;三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应当不低于80%,二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应当不低于50%。

  本报北京1月10日讯 记者胡建辉 卫生部近日印发《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提出,到“十二五”末,建立和完善护士队伍准入、执业管理、培训、考核、晋升和职业发展的基本制度框架,为稳定和发展护士队伍提供保障。争取在《护士条例》实施的基础上,于2015年启动《护士法》的调研起草工作。

  《规划纲要》指出,到2015年,全国注册护士总数达到286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为2.07,全国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比达到1:1—1:1.2。医护比例倒置问题得到解决。到2015年,全国100%的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的护士配置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到2015年,全国护士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应当不低于60%;三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应当不低于80%,二级医院中,大专以上学历护士应当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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