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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争执“钓鱼岛开战”杀人嫌犯或为正当防卫

发布时间:2012-10-17 11:54:05 阅读:0 字号:[ ]

       海南视窗10月15日刊发的《海南男子因争执“中日钓鱼岛开战”谁输赢杀人》报道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有海南律师在仔细阅读王某涉嫌伤害6他人致死的过程后,致电本网记者表示,犯罪嫌疑人王某成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

       海南富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认为,根据本网报道中叙述的案情分析,系被害人符某明因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发生争执恼羞成怒,被害人先动手殴打嫌疑人,而且是用啤酒瓶砸头部,下手较狠,并造成了王某成眼柱处破裂的伤害;此外,被害人的朋友这时不但不劝架,反而上前聚众围殴王某成,这更加重了对王某成人身安全造成的危险性。再者,王某成是在完全处于未还手的状态下逃跑,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互殴的情节。

       “最重要的一点:被害人是明知王某成已逃跑后不放弃伤害故意,继续追打。”王伟律师说,在此紧急时刻,在自身生命安全遭受了强烈威胁时,王某成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被迫用地上捡到的啤酒瓶砸破、捅符某明的腹部,(而并非头部、胸部等要害部位),最终造成符某明不治身亡的后果。

       王伟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时,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综合以上事情经过与法律规定,王某成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为宜,当然能否认定以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为准。

       王伟律师表示,时机适当时,他愿意为王某成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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