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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法院认为审理网店经营权纠纷案件存在“三难”

发布时间:2012-12-06 11:13:47 阅读:0 字号:[ ]
        近期,该院审理了数起当事人开设淘宝网店引发的经营权纠纷,经分析,该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个难点:一、当事人之间基础法律关系认定难。当前网店开设程序较为简便,无需进行工商登记,当事人开设网店时往往因缺少明确合同约定而存在网店ID申请者与网购支付平台申请人不一致等情形,网店的经营权和其经营者的地位较为模糊,当事人之间是合伙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等问题认定较为困难。二、网店经营账目清算难。网店的销售收入均记录在网购平台运营商处,进货大多为传统交易方式,收支记账载体不同导致账目不清,且网店账号和密码可能由不同的当事人保管,发生纠纷时,对网店的营业额、成本、可分配利润等具体金额难以清算。三、网店财产分割难。网店的财产主要包括网店名称、信用等级的价值以及现有实物的价值等部分,且较大部分属于虚拟财产,现行法律并未对虚拟财产的归属做出明文规定,审理中难以对其进行估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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