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表彰了一批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了一批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法院系统有31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陈琦等8人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法院系统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在工作岗位上敬业奋进、拼搏奉献,在人民司法事业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为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她们获得的荣誉既是她们个人的光荣,也是人民法院的骄傲。(记者:刘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