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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晓明出席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的吴中法院表彰会并讲话

发布时间:2012-04-19 10:24:56 阅读:0 字号:[ ]

  4月1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共苏州市委在苏州吴中联合召开大会,隆重表彰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称号的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大会并讲话。

  奚晓明首先充分肯定了吴中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并希望江苏各级法院以吴中区人民法院等全国模范法院为榜样,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奚晓明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牢记责任和使命,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坚持群众观点,着力维护群众权益,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主动服务、能动司法,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努力培养从严治院的优良作风,坚定不移地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着力强化思想建设,继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近年来,吴中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务实的态度干事创业,以求实的精神锐意创新,以踏实的作风聚力创优,形成了一批有特色的工作品牌,实现了审判质效、能动服务、司法创新和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先后荣获数十项省级以上荣誉,两次荣立集体一等功。2008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吴中法院“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华仁出席会议并讲话。苏州市委、吴中区委有关负责同志及来自全市政法战线的200余名干警代表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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