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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同性婚姻立法

发布时间:2013-09-04 10:10 阅读:0 字号:[ ]
同性恋在加拿大历史上已经存在了上千年,同性婚姻在加拿大也早已有之。在欧洲殖民者到来之前,同性婚姻在一些原住民部落中就已出现,这些部落的人们认为,同性恋者是兼有男人灵魂和女人灵魂的“两种灵魂”的人,是“第三种性别之人”,他们通常单独居住在部落的某个地方,相互间保持着相对持久的关系,用现代观点看,这种关系就是同性婚姻。而同性恋在欧洲一开始就不被宽容,据史料记载,欧洲第一个男同性恋者是在1292年被绑在树桩上烧死的。在欧洲历史上,由于教会法长期占统治地位,早在哥伦布来到美洲大陆前两个世纪,欧洲主要宗教就已经将同性恋视为罪恶,在欧洲殖民者来到北美之后,他们对原住民中的同性恋行为十分反感,将这些行为看成是异教徒的野蛮行径,是对上帝的不敬,并对这些“异教徒们”进行肆意掠杀,并将这些掠杀描述为上帝子民的“光荣行为”。

  就规范婚姻关系的立法而言,从历史上看,加拿大10省3区都有各自的婚姻关系历史,在欧洲人到来之前,被称为原住民的土著美洲人有自己独特的婚姻观,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现象很普遍,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得到很多部落的认同,当时欧洲婚姻中的很多礼仪和禁忌在他们中根本不存在。当欧洲人到来之后,由于不同地区分别受法国人和英国人的控制,他们在各自控制地区适用不同的法律,但后来由于英国人在争斗中占了上风,获得很多法国人所占领的土地,并在这些地区实施英国法。因此,在后来的婚姻关系立法方面,除魁北克省以外,加拿大普通法中的婚姻关系立法受英国立法的重大影响,包括婚姻的定义,该定义在后来同性婚姻立法进程中受到支持同性恋者的质疑。该定义是英国1866年Hyde诉Hyde和Woodmansee案中所创制的,该案原告想通过法院解除他一夫多妻婚姻关系中与其中一名女子的关系,法院最后判决该婚姻关系本身无效,不需要通过英国法庭来解除。该案的判决创制了一个后来被广泛接受的婚姻关系的普遍性原则。法官在该案中陈述道:“我据此认为,基督教中的婚姻被理解为一男一女为共同生活而组成的一个法律所认可的排他性联盟。”尽管该陈述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它确立了婚姻关系的“一男一女”主体。该判例所创制的传统婚姻的定义一直被加拿大所引用。

  尽管如此,同性婚姻立法在加拿大还远没提上议事日程。在加拿大独立以后,加拿大的同性恋者也经历了被称为“前宪章时代”的权利抗争时期,这个时期又可分为刑法修正前和修正后两个阶段。在刑法修正以前,由于旧刑法沿用英国法的大部分内容,认同基督教义中的禁令,同性恋行为尤其是男同性恋(性)行为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社会对同性恋也普遍持否定态度。尽管19世纪后期出现的“医学上的同性恋模式”理论对加拿大宗教与世俗社会中关于同性恋行为是一种罪恶行为的观点形成挑战,但该理论当时却并没有引起多大反响。该医学理论认为: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对自己的性别有一种与生俱来或后天形成的自然倾向。当时的宗教界对同性恋深恶痛绝,反对同性恋及其行为的态度十分坚决。宗教对加拿大社会的强大影响力显而易见,而刑法又认同宗教禁令的适用,同性恋者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要公开要求权利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们普遍受到社会的歧视。20世纪中期,有专家学者继续从心理和医学角度对同性恋及其行为进行研究,得出同性恋常态化结论。虽然一些同情或支持同性恋者的人们希望立法者能够依据这些研究成果立法保护同性恋者的基本人权,但还是收效甚微。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第一个同性恋组织为避免争议和麻烦就取了一个很隐蔽的名称:社交知识协会。

  1969年,加拿大修改刑法,认为“国家没有权利干涉国民卧室里的事情”,这是当时的总理特鲁多的一句名言。加拿大不再将基督禁令中的条款运用于刑法中,“私密的”同性恋行为不再被认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刑法的修订引起各种同性恋组织在全国的广泛建立。以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安大略省为例,新刑法促成该省第一个同性恋权利保障组织——多伦多大学霍默菲尔协会的成立,推动了各种同性恋及其权益保障组织在多伦多地区的广泛建立,带动周边地区同性恋组织及活动的开展。1971年,在首都渥太华议会大厅前爆发了同性恋者反歧视、求权利的游行示威活动,提出立法认可同性伴侣关系、保障同性恋者平等权等请求。1973年,多伦多市通过了加拿大首部反歧视条例;1977年,魁北克省颁布了类似立法,成为加拿大第一个颁布反歧视立法的省。紧接着,加拿大联邦人权委员会和安大略人权委员会也敦促联邦及省立法增补反歧视内容。反歧视立法从地方到联邦的推进,推动了加拿大民主化进程,客观上保护了同性恋者的一些基本权利。

  加拿大同性婚姻立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在20世纪中后期艾滋病泛滥的最初几年,尽管加拿大《宪章》已经颁布,同性恋社团还是遭到毁灭性打击,全世界都掀起了一股反同性恋的热潮。加拿大也不例外,同性恋权益保障及同性婚姻立法议题陷入停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艾滋病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社会对艾滋病人的态度也开始变得宽容起来,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家们通过对同性恋问题的研究后认为,很多同性恋伴侣间的关系与一般异性恋者间的关系一样,是较为固定的,他们中的很多人也希望伴侣间相互忠诚,社会与其拒绝承认同性恋者这一社会边缘人群间的伴侣关系而将他们逼向性乱交、群体间的性淫乱境地,还不如给他们一点空间,这样也许是防止包括艾滋病在内的现代人类瘟疫泛滥的最好方法,这种理念后来也为越来越多的加拿大人所接受,直至同性婚姻在加拿大的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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